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有关专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及重点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进一步激发石油和化工行业广大员工参与质量提升活动的热情,助力推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结合行业发展要求,我会将今年全行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主题确定为“绿色低碳•创新赋能•提升效能”。活动具体工作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进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石油和化工行业协会、有关专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及重点企业(以下简称“各有关单位”),加强活动的组织、指导,结合今年行业活动主题,紧密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突出提质增效、节能减碳、安全环保和绿色制造,不断改进和创新,强化活动时效,开展针对性强、富有特色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全力推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同时,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好本单位的成果交流,通过经验分享和成果推广,促进本地区、本系统和本企业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的深入发展。
二、请地方行业协会、有关专业协会、大型集团公司等组织单位或申请企业(以下统称为“申报单位”),根据申报要求(见附件1),在上年已通过“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成果网上申报与评审系统”(简称“申报与评审系统”,网址:http://www.qccpcif.com/)登记备案过的小组和/或班组中,严格选拔,择优推荐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成果(注:以上成果均要求是2023年5月1日以后完成的)参加2024年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优秀质量管理成果(以下简称“行业优秀成果”)的评选和经验交流活动,并于2024年3月25日-4月30日期间通过“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成果申报。网上成果申报具体操作要求见“申报与评审系统”主页说明,填报信息模板见附件2至附件5。
三、请各有关单位切实做好本年度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的总结工作(总结应围绕行业活动主题,重点总结活动的创新点、鲜明特色及显著成效等),并按附件6、附件7的要求,做好活动统计工作和行业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委的推荐工作,一并按要求通过“申报与评审系统”报石化联合会质量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四、第四十三次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管理小组代表大会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做好2025年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和/或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成果申报登记备案工作。根据《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质量信得过班组建设活动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详见:中石化联质发(2021)8号文)规定,申报行业优秀成果的小组和/或班组,均需提前在“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次年无法进行申报。2025年成果申报登记备案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质量工作委员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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